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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守则》
来源: | 作者:szjkyyc | 发布时间: 2020-09-18 | 5666 次浏览 | 分享到:

    1. 凡进入本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及导师的安全教育,并遵守安全守则和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2. 熟悉本实验室结构及楼内逃生通道;明确有毒性实验试剂,以及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存放安全规则。

    3.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煤气,电器烹煮食物及取暖。

    4. 除特殊情况外(失火、触电等),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拉动总电闸,如需拉电闸,则一定要事先通知各实验组。

    5. 不准随便丢弃、倾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及其废液,需按有关规定处理。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在实验室中存放量不准超过一周的实验用量,必须随用随领。

    6. 爱护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学会使用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其位置。

    7.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煤气、钢瓶、门窗等,确认安全无误后,才能离开,制定实验室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并签字。

    8. 规范实验室用电安全,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安全,如有老化漏电要及时上报维修。

    9. 外来人员需进入实验室者,必须由被访者陪同,并记录交由值班人员看管。

    10. 实验室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和录像机等便用完毕必须放入橱箱并上锁。办公桌内请勿大量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等。

    11. 使用贵重仪器应具有保护措施,执行记录制度,定期专人检查,及时发现是否有损毁,及时上报。

    12. 实验室与办公室钥匙管理规范,由固定实验人员持有,禁止私自配置,如有丢失及时登记,如有人员调动应及时交接登记。

    13.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